在《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》里還規定了可以豁免標識營養標簽的部分食品。豁免強制標識營養標簽的食品如下:
1.食品的營養素含量波動大的,如生鮮食品、現制現售食品;
生鮮食品:是指預先定量包裝的、未經烹煮、未添加其它配料的生肉、生魚、生蔬菜和水果等,如袋裝鮮(或凍)蝦、肉、魚或魚塊、肉塊、肉餡等。此外,未添加其它配料的干制品類,如干蘑菇、木耳、干水果、干蔬菜等,以及生鮮蛋類等,也屬于本標準中生鮮食品的范圍。但是,預包裝速凍面米制品和冷凍調理食品不屬于豁免范圍,如速凍餃子、包子、湯圓、蝦丸等。
現制現售食品:是指現場制作、銷售并可即時食用的食品。但是,食品加工企業集中生產加工、配送到商場、超市、連鎖店、零售店等銷售的預包裝食品,應當按標準規定標示營養標簽。這類食物在超市里最常見的是面包、蛋糕一類的烘焙食品。如果是現烤的蛋糕只寫上生產日期或包裝日期就可以了。但是里面反式脂肪酸的含量就無從知曉了。如果買預包裝的蛋糕,找反式脂肪酸含量低的,又不夠新鮮。
2.包裝小,不能滿足營養標簽內容的,如包裝總表面積≤2500px2或最大表面面積≤500px2的預包裝食品;
《通則》里的解釋: 產品包裝總表面積小于等于2500px2或最大表面面積小于等于500px2的預包裝食品可豁免強制標示營養標簽,但允許自愿標示營養信息。這類產品自愿標示營養信息時,可使用文字格式,并可省略營養素參考值(NRV)標示。包裝總表面積計算可在包裝未放置產品時平鋪測定,但應除去封邊所占尺寸。
3.食用量小、對機體營養素的攝入貢獻較小的,如飲料酒類、包裝飲用水、每日食用量≤10g或10mL的。
酒精含量大于等于0.5%的飲料酒類產品,包括發酵酒及其配制酒、蒸餾酒及其配制酒以及其他酒類(如料酒等)。上述酒類產品除水分和酒精外,基本不含任何營養素,可不標示營養標簽。
包裝飲用水是指飲用天然礦泉水、飲用純凈水及其他飲用水,這類產品主要提供水分,基本不提供營養素,因此豁免強制標示營養標簽。
關于每日食用量≤10g或10mL的預包裝食品 指食用量少、對機體營養素的攝入貢獻較小,或者單一成分調味品的食品,具體包括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