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《超市生鮮食品包裝和標簽標注管理規范》發布,對超市自設的生鮮食品包裝袋上標明的相關信息進行了規定。新規實施后對標簽的嚴格管控是讓消費者放心,但對店家來說卻會導致一些店內設備需要更新、包裝費用增加等問題。相應的,對于軟包裝廠家來說,卻無疑是一個利好消息。
《意見稿》規定,生鮮食品包裝袋不得擅自拆除或更換,標簽標注內容不得偽造、涂改、遮擋、篡改,不得以包裝日期代替生產日期。畜禽肉類應標注為畜禽屠宰或肉類出廠日期,果蔬的生產日期應標注為收獲采摘日期,水產品的生產日期為起捕日期或出廠日期。此外,對于轉基因生鮮食品,《意見稿》強調,在標簽中要顯著標示,做到標注內容位置醒目、顏色鮮明,文字字體不小于標簽中其他標注文字。由于不同種類生鮮食品具有不同的保質期,不同處理方式和流通環境條件對保質期也有很大影響,包裝日期難以判斷生鮮食品的貯存和流通時間,因此標注生產日期有利于消費者判斷生鮮食品的新鮮程度。
在包裝方面,《意見稿》要求,對生鮮食品進行包裝應當符合生鮮食品在運輸、貯存、陳列和銷售等過程中保障食品安全的需要,防止生鮮食品遭受機械損傷、腐敗變質和二次污染。同時,對于包裝材料和使用,《意見稿》明確,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要求,并且不得使用保鮮劑、防腐劑等食品添加劑以及非食用物質。因為生鮮畜禽肉類和水產品易流汁、有異味、容易污染,現場分割稱重以后,對于多數水果蔬菜來說,采用現場稱重包裝的方式適合超市經營,也符合消費習慣。近年來,即食鮮切果蔬的消費開始增加,這類產品應有良好的加工衛生條件、嚴格的包裝標注要求。